各有关单位:
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《关于征集河北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》要求,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,推动建设稳定专业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,科学高效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工作,确保职称评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,现启动河北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专家入库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,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违纪、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。
2.客观公正,作风严谨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坚持原则,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观念,能够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履行职责,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工作。
3.热心技术转移转化相关工作,积极参加评审活动。
(二)专业技术工作经历(能力)条件
1.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,从事科技成果技术转移转化相关工作3年以上,在技术需求挖掘与分析、技术评价服务、技术中试孵化、技术成果运营、技术投融资、转移转化方案策划、转移转化咨询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好专业水平。
2.在企事业单位、高校院所、科研机构、相关学术组织等,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,或具有同等级职务以上管理人员。
3.京津等省外专家符合条件的,也可申请入库。
二、组织方式
专家库征集专家,采用个人申请、单位推荐、省科技厅审核方式进行。
(一)个人申请
符合入库专家条件的人员,需填写《河北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报学校科研处审核推荐。
(二)单位推荐
学校按照入库专家条件做好遴选和信息审核工作,经学校同意后报送至河北省科技厅。
(三)省科技厅审核
河北省科技厅对照入库专家条件,对学校推荐专家进行审核,对符合条件的纳入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,由河北省科技厅统一注册专家个人账号,入库专家收到信息回执后,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专家库系统[“河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”(http://111.63.208.196:8080)在线完善专家个人信息。
三、有关要求
9月8日前各单位提交《河北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》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3份,填写汇总表电子版(见附件2,文件名为“推荐单位名称+专家数量”)一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:hsxykyc@163.com。9月30日前完成专家个人信息在线填报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关建辉 联系电话:6012979
科研处
2023年9月1日